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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农运”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编辑人员:林菁  文章来源:上网工程管理中心

 

永政办〔200815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春县“迎农运”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永春县迎农运消防安全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的方案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暨安委会成员会议精神,认真吸取920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农运会成功举办和全县火情稳定,从即日起至20081110,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迎农运”攻坚战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推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第六届全国农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结合年初县政府制定实施的《永春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永政办[2008]73号)和县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由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酒店、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公共娱乐场所: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乐厅、网吧、影吧、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3.“三合一”场所和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具体包括:

1.工商、文化等证照及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检查手续办理情况;

2.防火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治理阶段

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对本辖区、本系统“三合一”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其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的公共娱乐场所,要重点检查场所是否违法投入使用(开业),舞台、吊顶等装修装饰材料的阻燃性,电气线路负荷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及标识,重点岗位人员值班及培训上岗情况等。各地对其辖区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必须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特别是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以及分布于乡镇容易失控漏管的场所,要全部纳入监管视线;所有在用(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建档,依法监管。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进行核查,依法责令整改。凡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人员密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二)总结阶段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8日前书面(连同附件23)上报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消防大队)。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综合分析后,提出下阶段整治工作意见,在全县予以通报。

五、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负责农运会消防安全治理攻坚战辖区范围内工作的具体部署,督促各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履行专项行动工作职责。

各村(居)委会:负责村(居)居民区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工作。包括:“三合一”场所(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乐厅、迪吧、演艺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

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院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

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星级酒店、宾馆、饭店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

工商部门负责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依法给予查处。

公安派出所负责所辖区域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合一”场所、桑拿、洗浴和出租房屋的火灾隐患。

消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协助文化部门和派出所重点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隐患治理;接受群众举报查处;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整治职责情况,追究安全生产责任。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排查整治工作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必要时实施行政责任追究或提出监察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观念,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扎实抓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农运会安全。

(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紧密配合,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基层基础,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全面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村(社区)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健全举报火灾隐患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举报“三合一”场所和火灾隐患。

(四)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设立专门联络员,负责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联系人名单(附件1)请于1010日前报县消防大队(联系人:李徐伟,电话:23866119,传真:23867119)。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11月8将专项行动总结(连同附表23)报送县火灾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汇总后报县政府。

附件:1迎农运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联络员名单

      2迎农运攻坚战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统计表

      3迎农运攻坚战公共娱乐场所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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