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人员:林菁 文章来源:数字永春建设办公室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8〕12号)文件精神,拟对县国土资源局给予集体记三等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至1月31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县公务员局调配股联系。联系电话: 23878651。
永春县公务员局
201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