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9年度)
2020-06-11 09:04 阅读人数: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现发布 2019 年度《永春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6 月 5 日

综述

  2019年,永春县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99.4%;晋江水系永春段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优,主要河流和小流域水质稳中向好特别是小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县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

  2019年,永春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永春县2019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任务,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成绩位列全市第三;农村绿色水电建设经验获水利部充分肯定;桃溪流域治理工作获《中国改革报》重点推介;全域生态综合体模式被选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第三批改革成果并复制推广。

水环境质量

  (一)概述

  晋江流域省控、市控断面以及饮用水源水质状况优良,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县城城考断面地表水符合景观用水功能的需要。

  (二)状况

  1、水环境质量:

  2019年,晋江水系永春段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优。桃溪、湖洋溪、一都溪、坑仔口溪等4条主要河流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100%。

  2、水环境质量分析

  变化趋势:晋江水系永春段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与去年基本保持持平,无明显变化趋势,整体水系集中呈Ⅱ~Ⅲ类状况,河流水质状况良。

  饮用水源地水质:永春县饮用水源地为湖洋溪。饮用水源地水质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环境状况

  (一)概述

  2019年,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优,达到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二)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2019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8ug/m3、8ug/m3、36ug/m3、20ug/m3,均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 90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0.8 mg/m3和126ug/m3,均达到年评价指标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较2018年同期上升1.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环境监管

  (一)水、气、土壤污染有效控制。一是加强流域水环境政治,打好碧水攻坚战。今年来,深入组织实施《永春县桃溪流域水质提升方案》,开展流域综合政治,按照“锁定重点、兼顾一般、全域推进”的思路,去年锁定8条重点小流域,实施综合整治。今年主要是在去年实践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8条流域巩固提升,并推广扩大到所有小流域全域整治。对22个乡镇行政交界断面、主要流域主干流交界断面、县级河流共60个监测断面,进行现场定位、现场采样、监测分析,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为科学治水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永春县大气污染防控百日攻坚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完成大气重点治理项目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4个。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联合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作,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进行生产,督促企业高污染燃料锅炉逐步退出。三是推进突然污染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按时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25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基础信息采集,并会同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有序开展永春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进一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制定完成整治方案;开展尾矿库所在选矿企业及土壤污染防治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隐患排查,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整治方案;加大对4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家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做好危废台账、转移申报、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今年以来共产生危险废物189.4吨,转移189.22吨。目前,永春县未发生污染场地风险事故。

  (二)“绿盈乡村”建设有序推进。根据省厅和市局关于“绿盈乡村”创建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通知》(永环保〔2019〕68号),提出我县“绿盈乡村”创建目标和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紧紧围绕“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海更净、业更兴、村更美”八个目标开展工作,着力打造闽南特色“绿盈乡村”品牌。2019年,我县计划创建“绿盈乡村”81个,其中高级版19个、中级版23个、初级版39个,覆盖全县22个乡镇。通过现场评估及资料审核,我县2019年创建的39个初级版村庄均符合考核要求,申报高、中级版村庄待省、市生态振兴办组织验收。

  (三)环境监管执法不断深化。持续开展“清水蓝天”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环保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的集中排查,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等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并结合污染源双随机检查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保监管网格化管理,举办全县环保网格员网格化培训会,提高日常监管的时效性,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加强信访维稳,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了解、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四)环保服务不断优化。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不断增强改革获得感。按要求重新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和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并对审批的项目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今年来,共审批建设项目56个,登记表备案116个,发放全国版排污许可证12本,发放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2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份,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2本。

  (五)应急管理能力不断强化。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理,重点督促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5家、涉重金属企业2家、采选矿企业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6家及较大级环境风险企业2家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做好9家重金属企业基础排放量的核算,补充完善与动态更新全口径重金属企业基本情况。完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完成泉州鹏通皮塑有限公司、福建省西斯特环保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超能涂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网上备案及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中对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系统录入。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次,进一步提高部门联动协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8月22日,成功处置了永春高速(蓬壶段)DMF泄漏突发环境事件。

公众参与

  (一)及时妥善处置群众诉求

  信访问题查处坚持以群众环境利益为出发点,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64件,其中来信19件,来邮、网络投诉、微信举报共计67件,来电22件,12345便民服务平台42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牵头信访件14件,查处164件,查处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连续两年荣获永春县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二)宣传教育

  今年来,制作图文并茂的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彩信,并向广大群众推送10万条。在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县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等20个单位到永春县香都广场开展2019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美丽永春,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群众分发环保知识宣传折页、环保法律法规、活动倡议书以及环保购物袋纪念品200多份,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环保投诉等,倡导广大群众改变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活习惯,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共同建设美丽永春。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到工业园区开展庆祝环保宣传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向企业传播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倡导企业主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为我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一份应尽的企业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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