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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对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11-25 11:12 阅读人数:1

相对人名称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纸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基建发生重大变更未经再次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等违法行为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660375983L 

负责人(经营者):苏清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应急罚〔2022〕32号 

处罚事由基建发生重大变更未经再次批准擅自组织施工 

违反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2万元(叁万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有效期止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