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案件名称: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纸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基建发生重大变更未经再次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等违法行为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660375983L
负责人(经营者):苏清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永应急罚〔2022〕32号
处罚事由:基建发生重大变更未经再次批准擅自组织施工
违反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2万元(叁万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有效期止: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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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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