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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春县城区部分小学、县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永春县教育局 2017-06-27 06:28 阅读人数:1

永教初201726

各有关小学、县直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平,做好城区小学和县直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现就2017年秋季城区部分小学一年级和县直幼儿园小班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桃城中心6270     实小6270         

五里街中心6270   桃溪实小6270

第三实小6270     石鼓中心(第四实小)6270

鹏翔小学5225   

实验幼儿园:5150   仓满幼儿园:5150

港永幼儿园:6180    世哲幼儿园:5150

小学原则上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幼儿园每班控制在30人以内。如果确系学位紧张,允许适当扩大班生规模,但小学每班不得超过52人,幼儿园每班不得超过35人。

二、招生年龄

2017年秋季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091日—2011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391日—2014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范围

实小:华岩、西安、五居、大羽社区,化肥厂家属区、社山社区12组,良种场,县、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五里街中心:儒林社区及在社区内购房户,县、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桃城中心:云龙桥到旧环城路至交通桥内侧居民及购房户,桃城居委会,县、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桃溪实小:桃溪社区及片区内购房户,县、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第三实小:富临国际、桃源华庭、碧桂园、环翠社区、仰贤社区123141516组、大坪村,县、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石鼓中心:桃场社区、桃联社区及所在服务区内购房户、石鼓镇辖区内已撤拼学校所在村的适龄儿童,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鹏翔小学:桃东居委会,桃东片区内的购房户,君悦江山购房户,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实验幼儿园:桃城居委会5-8选的适龄幼儿及县直、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桃东23组的适龄幼儿。

仓满幼儿园:桃城居委会1-4选、9选的适龄幼儿及县直、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桃东61213组的适龄幼儿。

港永幼儿园:桃溪社区的适龄幼儿、县直、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世哲幼儿园:五里街居委会、西安、华岩、社山社区12组、大羽村的适龄幼儿及县直、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原经县政府协调的楼盘对应联系就读的幼儿园2017年保持不变。2018年起,三个需要建设配套幼儿园的楼盘(富临国际、碧桂园、宝龙城市广场)生源必须就读楼盘配套幼儿园,县直幼儿园不再为上述楼盘的幼儿提供学位。

四、招生对象

1常住户口在小学招生服务区内或在服务区内购房的适龄儿童;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已在服务区内的购房户。

4)县直幼儿园具体招生要求根据各园实际在不违背本意见的前提下可延续原招生规定。

2、招收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并且符合“闽教综[2004]37号”文件中规定的五种借读情况: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境内兴办企业的港、澳、侨、台胞子女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在服务区内的港、澳、侨、台户籍的适龄儿童;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服务区内的亲属照管的子女;

4)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在服务区内的亲属抚养监护的子女。

3、招收符合《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公务员局(永委组〔201252号)文件中规定的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

2)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

3)在永春年纳税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者及受表彰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和占控股地位的实际出资人的子女。

4、小学的校董会(基金会),捐资超过100万以上,校董会(基金会)所在学校给予安排1个就学名额,每增加100万,增加安排1个就学名额,1000万以上的给予10个名额。

5、根据2012年办园时的约定,邦大幼儿园毕业生15名就读桃城中心小学、20名就读桃溪实小、15名就读鹏翔小学 。

五、招生办法

1、招收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第1类(1)、(2)、(3)、(4)款规定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户籍入户日期为2016831日前;

2、招收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第2类条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和符合借读条件等证明材料;

3、招收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第3类条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组织部的引进证明材料或县委、县政府表彰文件、营业执照等。

4、招收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第4类条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校董会(基金会)证明材料。

5、招收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第5类条件的适龄儿童,由邦大幼儿园组织摇号并向相关学校提供名单。

62017年秋季上述7所小学和县直幼儿园的新生招生计划数扣除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幼儿)后若有剩余学位,剩余学位采用由学校当场进行电脑摇号或抽签的形式决定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入学对象不得跨区域报名参加摇号(抽签)。

六、参加摇号对象

1、小学:

1)学校服务区内的进城务工、经商、办厂并于2016831日前在服务区内租房(经公安机关登记)的外来随迁子女;

2)“拆迁户”过渡安置期内租住(经公安机关登记)在学校服务区内的随迁子女;

3)在本县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子女。

4)新华幼儿园毕业生除符合上述(1)、(2)(3)条件的对象参加所在小学摇号(抽签)外,再给予各10名幼儿参加鹏翔小学和桃溪实验小学的摇号(抽签)。

2、幼儿园:

1)外来户籍在服务区内经商、办厂、务工人员并在服务区内租房满一年以上(经公安机关登记)的随迁子女。

2)在本县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子女。

七、招生时间和程序

1710日:各小学(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通知;

717726日:进行新生登记,小学(幼儿园)组织有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并完成第12345类对象的招生;

727:公布剩余学位及符合摇号的对象,并报送县教育局核准;

2、如有剩余学位,各小学(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摇号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电脑摇号(抽签)时间统一为83日上午9:00,摇号(抽签)后当场公布结果并将名单报送县教育局。

3、未能经过摇号(抽签)入学(园)的学生可选择回原籍学校(幼儿园)就读或就近到城区其它完小(幼儿园)就读。

4、摇号(抽签)由各学校(幼儿园)组织,教育局派人监督。各校要邀请镇、社区代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八、录取原则

1、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实行电脑摇号或抽签。

2、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3、符合条件的参加摇号(抽签)对象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幼儿园),严禁参加多校摇号(抽签),如果多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电脑摇号(抽签)资格,回原籍就读或就近到生源不足的其它学校就读。

九、招生要求

1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有关小学和县直各幼儿园要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具体招生方案。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其中“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及招生报名时间”必须于710日前张贴公告,其他按招生程序时间进行公布。

2、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幼儿入读。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3、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各有关小学(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并公布咨询电话,凡符合入学(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要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各有关小学(幼儿园)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凡发现伪造、涂改证件或瞒骗入学(园)情况的,在入学(园)一个月内取消入学(园)资格,回原籍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教育局将在开学后组织检查组进行督查,对违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23881058      五里街中心:23884067  23867067

桃城中心:23871769      桃溪实验小学:23716016

第三实验小学:23880161  石鼓中心(第四实小):23824001

鹏翔小学:23875106

投诉电话:23878883

投诉信箱:ycjyjcjg@163.com

实验幼儿园:0595-23883132   仓满幼儿园:0595-23891153 

港永幼儿园:0595-23878829   世哲幼儿园:0595-23881880 

投诉电话:0595-23878823

投诉邮箱:yccj23878883@163.com

永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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