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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永春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2022-04-10 12:46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2〕4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水管单位: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22]27号)及《永春县小型水库和山围塘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永委办[2011]28号)要求,现将永春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永春县2022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永春县2022年小型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