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2021年第一季度,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我县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务新媒体共47个。其中,政务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44个,抖音账号1个。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看,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政务新媒体开设平台多样,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未发现购买“粉丝”、强制点赞等行为。我县各政务新媒体总体上符合省、市普查的有关要求。同时,在检查中也对个别单位的政务新媒体关停注销程序没有及时报备进行指导。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政务新媒体持有单位要加强和完善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于政务新媒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政务新媒体持有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要求,明确定位,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做优做强优质主账号。及时关停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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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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