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城乡建设 > 保障性住房
永春县住房保障办事指南
来源:保障办 2019-06-25 16:00 阅读人数:1

 永春县保障住房申请以户为单位,申请保障家庭需先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中心窗口开具无房产证明(一户所有成员),然后携带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它(如:低保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齐全后到村或乡镇进行受理申请办理,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家庭收入证明等。

乡镇负责资格初审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初审并做好相关公示。县保障办汇总初审意见,提交房屋登记部门、公积金部门、保障部门进行核查,县保障办根据核查意见进行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会同公安、工商、地税、社保等部门进行信息审查,民政部门再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信息汇总并出具申请人资产和收入核定证明,提交县保障办。县保障办应在规定时间内复核汇总民政部门的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情况出具认定结果并进行相关公示。

申请审批流程同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信息系统流程:整个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信息系统流程约92工作日:街道(乡镇)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街道初审(30个工作日),住房保障部门复审(15个工作日)期间,房地产登记部门核查住房情况,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是否享受福利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查公积金缴交、支取情况5个工作日内完成,民政部门复审(20个工作日)期间,公安部门核查户籍、车辆信息,工商部门核查工商登记、投资办企业等信息,地税部门核查完税信息,社保中心核查社保缴纳情况8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22个工作日)。

 

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信息系统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