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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6日永春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复审公示
2022-05-27 18:00 阅读人数:1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乡镇、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23889598;举报电话:23889598投诉电话:23889598,网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

轮候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家庭收入

(元/年)

家庭总资产

(万元)

人均住房面积(m2)

  困难类型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城区

 街道

 社区

 909

 黄秀妹

 

  12180.0

 0.3

  15.0

最低收入

 永春县

 湖洋镇

 锦凤村

 

 905

 郑志刚

 郑月羞,颜丽辉,郑家达

  42760.0

 4.276

 0.0

中等偏下收入

 永春县

 桃城镇

 大坪村

 

 906

 张秀萍

 张馨元

  19890.0

 1.989

 0.0

低收入

 永春县

 桃城镇

 德风社区

  

 907

 颜秋菊

 李子涵

  20000.0

 0.5

 0.0

低收入

 永春县

 东平镇

 太山村

 

 908

 陈文达

 张丽华

  25800.0

 0.2

 0.0

低收入

  春县

 吾峰镇

 择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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