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32.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6.4万元,下降18.6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3.2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52.15%,主要用于赴外招商引资、参加“同乡会”换届大会及成立庆典等外事活动;公务接待费440.8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13.32%,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3.52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乡镇消防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545.1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23.43%。
“三公”经费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强化部门源头控制作用,年初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从严控制支出;二是要求预算单位定期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督促单位严控支出;三是要求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将其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单位严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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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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