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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春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01-11 08:09 阅读人数:1

 ——2017年12月27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永春县财政局局长  施文炳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在新常态中奋发有为,加强财源建设,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6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07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预计319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同比增支3898万元,增长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8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减收8339万元,下降14.6%;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调出资金等支出)预计62197万元,同比减支530万元,下降0.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6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89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63843万元,预计结转下年使用5074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2017年财政决算待编制完成后,再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债务限额461117万元,其中: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18700万元。截止2017年底我县债务余额42716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11282万元,专项债务15882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地方政府债券403930万元,银行贷款22752万元,国债外债转贷482万元。

(二)2017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1、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聚财力

努力克服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支柱产业严重减收等多重压力,加强收入征管,主动争取支持,确保了财政收支平衡。一是严格落实征管责任。印发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税源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7]145号)和《永春县2017年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暂行规定》(永政文[2017]12号),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和乡镇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协同、协作,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有效调动了乡镇培植税源、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充分利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视同苏区县”的优惠政策,做好扶持政策的分析、研判和对接工作,将功课做实,将政策吃透,大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2017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5.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6.18亿元和新增债券1.87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2、统筹调度,全力以赴稳增长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安排支出,统筹调度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2017年,投入财政资金63628万元,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工贸旅游服务、宜居环境和现代农业等重点和实事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培植实体经济发展,涵养壮大税源。2017年拨付各类扶持企业发展资金10199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企业认证及创品牌奖励、外出建筑企业补助、外贸企业补助、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香产业补助、生物医药产业、企业节能改造、新办企业奖励、电子商务企业和货运物流企业补助。运作应急“过桥”资金,服务企业发展。2017年累计为我县66家次企业提供“过桥”资金47462万元,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2017年科技支出达2717万元,有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打造我县经济增长新引擎。

3、优化支出,精准发力惠民生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2017年,全县民生支出252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0%。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2017年教育支出74731万元,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50元、100元和300元,投入625万元发放助学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免学杂费补助。投入1766万元新建改建一批中小学校安工程,投入1160万元建设4所公办幼儿园,投入1944万元改造薄弱学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1000万元建设石鼓中心教学楼。二是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将医疗卫生事业提升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17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01万元,其中:投入基础设施建设6445万元,改扩建县中医院、新建设县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和建设示范村卫生所。投入资金900万元支持医疗设备、卫生人才提升。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71万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95元提高到520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420元提高到每人450元,2017年发放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金分别为133.76万元、1890.86万元。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享受农村基础养老金补助达7.35万人。四是加大公共安全投入。2017年公共安全支出12732万元,其中:投入2093万元,实施“暖警工程”、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岵山高速出口公安检查站、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城安系统、推广二维码门牌和基层派出所修缮等。五是增加文体传媒经费投入。大力支持文化体育强县,2017年文体传媒支出3283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县文化市场整治、非遗保护及申报、广播电视设备更新,以及余光中文学馆、县图书馆、文化馆、22个乡镇文化站改造及免费开放。支持农村电影免费放映、艺惠民送戏下乡、广场文艺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

4、完善投入,支持三农有保障

2017年农林水事务支出48431万元。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2017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715万元,确保惠农政策落实。投入3100万元,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持贫力度,投入6182万元,实施“造福工程”、城乡医疗救助和扶贫村集体经济创收等扶贫项目,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114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二是提高了村组运转经费。下发了《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资金的通知》,下达补助资金974万元。三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累计完成投资额3000万元确保中心粮库扩建,做好粮食、储备粮轮换工作。适时适价公开拍卖轮出储备粮9406吨,首次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竞价采购轮入及新增储备粮9279吨,县级储备粮实际库存达23000吨。

5、多措并举,持之以恒推改革

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狠抓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改革与监管并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按要求全部公开,公开率达100%。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对预算执行过程实时监控、及时核查,保证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二是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盘活存量资金相关要求,实施更为积极的盘活措施,将历年来沉淀的存量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共计收回存量资金3799万元,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民生领域。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通过建立电子支付安全支撑体系,实现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 “无纸化”支付。四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积极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对基本公共卫生、抚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29911万元;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管理。实施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出台了《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方案的通知》(永财采[2017]232号),2017年全县政府采购成交9989万元,节约资金8.2%。加大政府采购购买服务,2017年完成购买服务采购9个项目,金额2031万元,节约资金2%。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522个,审定金额120375万元,核减10331万元,节约率7.9%。

6、科学理财,规范管理提效能

一是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印发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通知》(永政文[2017]32号),分别对预算收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盘活存量等五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二是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制订出台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经费使用范围。切实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三公”经费总额控制制度, 2017县直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4.0%。加强“公务卡”管理,引导单位尽量用“公务卡”支付单位零星费用,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三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开展全县性1+X专项督查和会计信息检查,涵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对公车配备及使用、“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政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还存在较大的隐忧和压力。主要是:传统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支撑作用不足,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新的增长极,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增长缓慢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着力生财、聚财、用财,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2018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财政预算的总体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含基金,下同)1745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13000万元,增长8.0%。财税三家的执收任务:国税局96300万元,地税局43000万元,财政局3520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努力目标为增长10%,财税三家目标任务:国税局99500万元,地税局43000万元,财政局352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107600万元,增加5400万元,增长5.0%。

⑴税收收入。税收收入757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70300万元,增加5400万元,增长7.7%。

⑵非税收入。非税收入37300万元,与上年预计数持平。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努力目标为7.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1300万元(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167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5247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659万元,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53723万元),调入资金29000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4400万元,县本级可支配财力为198900万元,相应安排本级财政预算支出19890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基数186800万元,增支12100万元,增长6.5%。

支出安排的原则: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的要求,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二是按照有关法定支出增长和政策性支出配套的要求,确保“三农”、教育、社保、卫生、科技等支出增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农业等重点领域和其他领域重点支出,根据发展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财政投入增幅高于或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等政策要求,不再作为预算编制和审核的依据)。三是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89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76万元。

(2)国防支出26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9841万元。

(4)教育支出6710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552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9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9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186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694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3006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024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702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751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5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80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49万元。

(17)债务付息与发行费用支出14329万元。

(18)其他支出2000万元,其中预备费2000万元。

4、预留经费

2018年预算,预留县直机关绩效工资及乡镇绩效奖励3000万元;预留晋档增资、退休安家和死亡抚恤等2200万元;预留预备费2000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专项

2018年预算,已收到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补助14264万元,根据财驻闽监[2015]95号文要求,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18年预算,并按上级要求的科目及用途列支1426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42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48700万元增收38720万元,增长79.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列收列支原则,相应安排本级基金支出874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85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8200万元;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支出7000万元;土地收储700万元;偿债准备金276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9000万元;为民办实事及民生补短板项目12500万元(待项目确定后下达相关部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6万元,与上年持平。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801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1863万元(从2018年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级统筹,县级不反映,相应扣减上年预计数),增长4.8%。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927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3026万元,增长8.9%。结转下年使用3874万元。

2018年,财政运行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错综复杂,收支矛盾将更为突出,财政运行趋紧的状况将持续存在。为实现2018年预算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努力壮大财力总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大力培植财源,继续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财源建设重点,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税部门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组织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各类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着力做大财政收入总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实施。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和部署,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坚决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财政工作方针和支出安排顺序,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统筹调度盘活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求,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3、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科学依法理财水平。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深入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探索评价结果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内部操作程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市场合作PPP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

4、积极筹措安排资金,推进民生项目顺利实施。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着力推进民生项目,切实保障财政对民生项目的投入。加强对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5、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秩序。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相互联动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结果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从制度上保证监督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奋发有为,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确保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永春县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永春县政府预算相关重要事项的说明.docx

附件3:2018年永春县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

附件4: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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