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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春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01-10 11:08 阅读人数:1

——2018年12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永春县财政局局长 施文炳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发展目标和“七大行动”整体布局,充分发挥“生财、聚财、理财、用财”职能作用,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预计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24125万元,增长1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18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7772万元,增长7.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转等支出)预计329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同比增支8854万元,增长2.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90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收28559万元,增长45.9%;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和调出资金等支出)预计112029万元,同比增支48382万元,增长76.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6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17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38290万元,预计结转下年使用3419万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2018年财政决算待编制完成后,再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债务限额478517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17400万元。截止2018年底我县债务余额 4437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22892万元,专项债务20882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地方政府债券442949万元,国债外债转贷825万元。

(二)2018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全力抓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的考验,积极应对税制改革,明确收入任务,强化征管措施,细化目标考核,抓好分解落实。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加强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及时把握重点税源、重点企业、主要非税收入项目的变动情况,挖掘更多主体和边际收入来源。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增幅预计超过市政府下达的任务7个百分点。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财政收入,对历年剩余的安置房进行网上公开拍卖,共拍卖成交156套,金额7976.6万元。奋力争资金。认真研究财税政策,把握上级资金投向,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的最大化。2018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4.0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倾力稳增长。科学合理安排支出,统筹调度资金支持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2018年,投入财政资金108346万元,支持基础设施、宜居环境、工贸旅游、农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和实事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培植实体经济发展,涵养壮大税源,及时兑现各项企业优惠政策,拨付各项惠企资金预计19095万元。2018年累计为企业办理应急“过桥”资金49笔37692万元。筹资20000万元成功组建县桃源融资担保公司,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2、强化投入,保障支出,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财政支出继续大幅度向民生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全县“三公”经费较去年下降15.8个百分点。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加大教育基本建设投入,切实落实相关教师待遇,保障生均公用经费。2018年教育支出84329万元,高中生和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400元和195元,投入809万元发放助学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小规模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投入2423万元新建改建一批中小学校安工程,投入6848万元建设3所公办幼儿园,投入1950万元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02万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60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450元提高到每人490元,2017年发放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金分别为122万元、1717万元。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享受农村基础养老金补助达7.62万人。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926万元,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及就业困难人员“两节”慰问。医疗卫生改革有序开展。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28836万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补贴县级配套资金5597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450元提高到490元/年;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县级配套302万元;安排2558万元,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55元/年;安排2662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等扶持政策;安排563万元用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投入7141万元用于妇幼和疾控公共用房、县医院信息平台及四个中心建设、村卫生所一体化标准基础设施建、医疗机构和“卫生人才”提升工程。惠农扶贫政策得到落实。201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52036万元。2018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753万元,确保惠农政策落实。投入3567万元,推动121个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和支付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投入2250万元,开展40个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和5个经济薄弱村作为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加大持贫力度,投入6740万元,实施“造福工程”、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村集体经济创收等扶贫项目,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54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3、积极开拓,激发活力,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坚持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创新中谋求突破,积极拓展财政改革的广度和深度。规范预决算公开。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模式,提高公开的完整性,2018年3月印发了《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修订部门预决算公开模版的通知》,对公开时间、公开的完整性、公开地址、专项资金公开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1月,对县直部门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存量资金全部予以收回。2018年3月,印发《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清理回收县级预算单位实体账户存量资金的通知》,对县级预算单位实体资金账户超过两年的结转结余进行清理收回。并全部重新安排支出。在收回存量资金的同时,印发《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进一步要求相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做好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公开信息系统网上超市模块建设,做好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和质疑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确定并发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1家,业主可进行随机抽取。完成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项目79宗,预算金额20638.69万元,中标金额18314.98万元,节约金额2323.71万元,节约率11.26%;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0个,预算金额11532.15万元,中标金额9941.25万元,节约金额1590.9万元,节约率13.8%。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组织各单位管理的车辆(第一批保留332辆)安装北斗车载终端设备,并接入县公车综合服务平台,纳入省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联通,对全县公车运行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印发了《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日常维护管理、车辆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定期公示制度,确保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4、加强管理,注重制度,推动财政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开展“1+X”专项督查,2018年对36个单位和乡镇开展“1+x”专项督查工作。督促2017年被检查的50个单位对存在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上报发现问题线索7条,实现专项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加强财务管理,县财政局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缴纳差旅伙食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明确开支标准,规范财务收支管理。转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专门培训班,扎实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转衔接工作,确保2019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制定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协调工作制度》。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对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全部制定绩效目标,全年累计实施绩效评价项目金额68268万元。积极推进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选取2017年科技专项经费整体评价、计生家庭奖励、校安工程和村财薄弱村发展4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根据县审改办《关于做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合法、合理、便民”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删除1项行政许可,调整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18项,严格按照责权清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行政过错追究制、绩效考评等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债务风险进一步防控。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上报市政府《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计划和措施的报告》,制定了降低债务风险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债务监测信息系统,实行政府债务穿透式监管,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防控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指标,2018年,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49705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延长了还款期限,降低了利息成本,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还本付息的支出压力。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需求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2018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267万元,外债转贷1133万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各位代表,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税源增长点不多,长期积累的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亟待化解;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剧;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基层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亟待加强、财政改革推进力度仍需加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站位担当,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发展意识,着力生财、聚财、用财,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2018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财政预算的总体安排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含基金,下同)2023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12300万元,增长6.5%。财税部门的执收任务:税务局173000万元,财政局293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9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118800万元,增加8100万元,增长6.8%。

⑴税收收入。税收收入948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88500万元,增加6300万元,增长7.1%。

⑵非税收入。非税收入32100万元,与上年预计数30300万元,增加1800万元,增长5.9%。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9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0217万元(返还性补助10690万元,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39527万元),调入资金5608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7100万元,县本级可支配财力为226100万元,相应安排本级财政预算支出22610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基数216500万元,增支9600万元,增长4.4%。

支出安排的原则: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的要求,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二是按照有关法定支出增长和政策性支出配套的要求,确保“三农”、教育、社保、卫生、科技等支出增长。三是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61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76万元。

(2)国防支出30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0597万元。

(4)教育支出72009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642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396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2374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3839万元。

(11)农林水支出1553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183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9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6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83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52万元。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87万元。

(18)债务付息与发行费用支出14980万元。

(19)其他支出3000万元,其中预备费3000万元。

4、预留经费

2019年预算,预留县直机关绩效工资及乡镇绩效奖励3200万元;预留晋档增资、退休安家和死亡抚恤等4300万元;预留预备费3000万元。

5、上级提前下达专项

2019年预算,已收到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补助16942万元,根据财驻闽监[2015]95号文要求,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19年预算,并按上级要求的科目及用途列支169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2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90800万元增收4400万元,增长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23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列收列支原则,相应安排本级基金支出952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9235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14800万元;土地整理和耕地开发支出7000万元;土地收储800万元;偿债准备金7795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6083万元;为民办实事及民生补短板项目5800万元(待项目确定后下达相关部门)。

政府性基金专项上级提前下达401万元,相应列支40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7万元,比上年预计数66万元,增加41万元,增长62.1%,主要是国有企业可分配利润增加及提高上缴比例。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24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5531万元增长13.3%,主要是财政补助增加及城乡居民养老金提高个人缴费档次(从每人年100元提高到200元)增加。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122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增加1832万元,增长4.8%。结转下年使用7118万元。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效,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效能,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1、加强财源建设,大力增强发展后劲。坚持收入组织与税源培育两手抓,更加重视抓好税源培育。加大总部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打造最优的政策环境吸引总部企业到我县落户。创新工作思维和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对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速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有序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主动寻找市场,加大土地招拍挂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扶持,缓解本级财政资金短缺的困难。

2、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和新增支出,合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全力保障基本支出,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国家出台的工资调整政策。保证政权基本运转、维稳及公共安全支出需求。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好各项社会补助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将资金重点投向民生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积极筹集扶贫专项资金,推进精准扶贫,持续增加农村农业支出,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3、强化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债务统计与分析,对可能引发政府债务风险的不利因素进行跟踪反馈,提高防范债务风险能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比例,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财政监督,加大对重点民生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跟踪监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加强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各位代表,当前经济形势十分复杂,财政收支平衡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永春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永春县政府预算相关重要事项的说明.docx

附件2:永春县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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