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林计财〔2020〕9 号
各有关乡镇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0〕3号),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造林绿化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246号),泉州市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泉林综〔2019〕132号),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局《转发关于命名2019年度福建省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的通知》(泉绿委〔2019〕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省级造林绿化专项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下拨给你们,各乡镇、有关单位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表:2020年省级造林绿化专项资金补助安排表
永春县林业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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