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下达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2020-03-31 11:26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0〕30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泉财指标〔2020〕99号文通知,下达我县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各地因旱人饮困难。请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永春县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财政局  永春县水利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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