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水库、山围塘管理维护经费的通知
2020-09-16 10:08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0〕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水库(山围塘)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县政府拨出150万元用于水库(山围塘)维修养护及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工资,现给予分解下达,详见附表。请受益单位收文后,抓紧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水库(山围塘)管护人员补助工资发放后,工资发放补助表管护人员应签字、镇政府盖章后上传至县水利局。

  附表:1.永春县小型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工资补助明细表

        2.2020年永春县水库、山围塘维修养护资金分解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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