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市级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奖励的通知
2022-10-10 15:37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2〕19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74号)通知,下达我县2021年度市级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奖励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设施建设工作,现给予分解下达(详见附表)。请各受益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表:永春县2021年度市级水利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奖励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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