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拨2022年第一批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2-10-28 15:19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2〕207号

永春县湖洋镇龙山水电站、一都镇美岭(聚龙)水电站: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290号)文件精神,下达给我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补助6万元,具体转拨如下:永春县湖洋镇龙山水电站3万元、永春县一都镇美岭(聚龙)水电站3万元。请各单位加强财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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