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64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明电[2019]164号)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9月26日我局党组书记陈其义、副局长康海滨带领矿管股、生态修复股和监察大队等有关人员到永春县下洋后洋头石料场和县矿区巡查大队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开展国庆节前安全检查,深入排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进行具体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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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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