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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电动自行车消费使用警示
2019-12-31 08:49 阅读人数:1
  为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设置了车速、重量、功率等关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安全性能。对此,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

  二、不购买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拆除限速器、脚蹬等关键性组件或加大电池功率、改装充电器、锂电池等配件的电动自行车。

  三、个人对已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私自改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享受产品“三包”服务,并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四、如发现改装拼装、加装电池等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应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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