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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2020-07-11 09:28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市场秩序,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使用行为,近日,永春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7月9日至8月7日)的美容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的化妆品消费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以美容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美容美发场所的证照是否齐全;美容产品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采购美容产品,产品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销售使用“三无”化妆品,标签和标识是否合规,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向未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更改产品使用期限或使用过期产品;是否自行配制、分装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是否按照标签标示的要求储存产品。与此同时,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对经营使用单位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多形式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化妆品安全知识,提升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水平,推动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 

  1、在美容美发店消费时,如果发现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过期的或者宣传有医疗作用的化妆品时,可立即拨打电话12315向永春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  

  2、为了更安全便捷地选购化妆品,消费者可以通过“化妆品监管”APP实时查询每款化妆品信息。在更换化妆品时,为防止出现过敏反应,最好先在耳后或手臂内侧试用,确认不会发生过敏反应之后再使用。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一定要立即停用所用化妆品,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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