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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点题整治”工作
2021-09-17 16:40 阅读人数:1
  2021年来,永春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紧扣县纪委监委的外卖平台、食品“两超一非”、儿童化妆品、校外补习班、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及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六大选题,把“点题整治”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落脚点,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
  一是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强化对平台行政约谈,开展实地检查和常规网络巡查;督促指导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美团”“饿了么”上销量排行前十的“网红商家”、奶茶店、炸鸡店、快餐店等外卖商家增加线下检查频次;通过网络订餐监管系统严查线上无证经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一致性专项整治,对外卖商家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加大对消费者投诉“脏乱差”和销量较大的外卖商家、外卖平台店铺的抽检力度。整治行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核查经营户521家次,发现问题248条,已全部整改,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抽检26批次,下架违规店铺1家次,当场警告处罚外卖商家7家,依法警告外卖平台1家。
  二是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督促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制定2021年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任务,加强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47家次,接到投诉举报线索1条,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93家次。
  三是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对辖区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底册清、责任明。经摸排我县有儿童化妆品经营户95家,其中较大规模11家;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6家次,发现问题8家,其中限期整改7家、立案查处1家;针对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等重点单位,对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快速检测20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利用化妆品宣传周、5·25爱肤日、药品科技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及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加强对化妆品相关法规、基本常识、不良反应的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000多份,接受现场咨询200多人次。
  四是整治校外补习班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围绕证照管理、广告宣传、公平竞争、明码标价、食品安全等五个方面,配合县教育局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及约谈,依照有关要求分类处置,理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8家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38家,建立起动态监管清单。截至目前,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6家次,约谈16家,发放“永春县关于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价格和宣传行为的提醒告诫书”100多份,建立台账式清单,对违反广告、收费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5家培训机构责令改正,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整治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提供网络供在校学生玩游戏等乱象,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配合县公安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校园周边商店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市场监管职能,主要通过现场检查、警示约谈、进校园宣传等方式,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超范围经营行为,经各校组织人员排查和发动学生自查等方式,对校园周边商铺进行摸排,发现校园周边疑似存在向学生租借手机违规经营现象的商铺2家,通过整治教育,己整改到位。
  六是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积极配合县城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及时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通过公众号、传单等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停车场收费“十个清”“十个不”》的倡议书和《停车场明码标价“十个清”示例》30多份;依托12315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围绕证照管理、明码标价等方面对辖区内的停车场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停车场25家次,责令改正1家,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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