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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应急局赴矿山企业开展“百人进百企 送法护企促发展”活动
2022-10-25 08:34 阅读人数:1

  

  为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10月21日上午,永春县应急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到美岭集团开展“百人进百企 送法护企促发展”暨安全生产座谈会活动,县应急局局长黄聪胜参加活动。 

  活动采取座谈讲解等方式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等面对面进行交流宣传沟通,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向企业传达了近期上级关于非煤矿山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组织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涉及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的法律条款进行细致的解说,并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向企业传达学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深悟透,并运用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坚决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加活动的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纸坑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永春县铅坑石灰岩矿矿长和关键岗位人员围绕矿山法律法规落实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与会人员各抒己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美岭集团负责人就加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做了表态性发言。

  县应急局局长黄聪胜强调,座谈会既是会商会,也是动员会;企业要统一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在内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要从思想上重视。法律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只有学好法律、遵守规则才能达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二是要从制度上保障。要完善考核机制,关键是考核《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职责落实情况;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要从人才上提升。人才是核心竞争力,矿山要严格按照4号意见要求配齐配强相关人员,企业要加强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努力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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