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永春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多举措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回顾过往 统筹保障防疫资金
县财政统筹调度资金,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各项抗疫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彰显了财政人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一是成立永春县财政局疫情保障工作专班,组建抗疫资金拨付小组,建立疫情防控资金投入统计报告制度;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强化线上办理,简化政策兑现程序;三是统筹调度资金在前,及时拨付抗疫资金;四是成立永春县财政局疫情防控资金物资保障临时党支部和永春县财政局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兢兢业业 守好最后一班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和省、市相关精神,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县财政成立疫情防控医疗资源准备财政保障工作专班,做好统筹调度,备足应急资金,优先保障重症床位资源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定点医院、院前急救、医疗物资储备等投入力度。启动财政资金应急保障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推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医疗资源准备任务。同时,县财政建立资金投入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动态掌握全县医疗资源准备资金投入情况。
关心关爱 发放一次性补助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时鼓励激励奖励医务人员,最大限度调动其积极性,确保他们更好地投入各项救治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全省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发放一次性补助。发放标准:以2022年12月31日全省各级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药、技等岗位在岗医务人员为基数,按照人均5000元标准,由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制定分配方案。人员类别以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