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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永春升旺养殖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8000头扩建项目)
2020-06-02 16:53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永春升旺养殖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8000头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年6月2日—6月8日(5个工作日)

  一、 项目名称:永春升旺养殖有限公司年存栏生猪8000头扩建项目

  二、 建设地点:永春县东平镇文峰村尾舍坑

  三、 建设单位:永春升旺养殖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华津时代源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420m2,扩建后生猪养殖存栏量将达到8000头,出栏量将达16000头/年。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场区实行“雨污分流”措施,养殖废水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固液分离+厌氧发酵+物化+生化+膜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污水处理站南侧建设一个异味发酵床(有效容积为1800m3),对猪粪进行有效处理;场区地面均进行防渗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输水管道均采用高强度材料并设置观察口。

  2、大气环境:

  项目猪粪堆肥场及污水处理区及时喷洒除臭剂,科学设置日粮,分阶段喂养,粪便及时清理,强化猪舍消毒,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饲料加工粉尘集中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集中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环境:

  项目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置场区及设备分布,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堆场(建筑面积30m2);养殖生猪产生的粪污采用异位发酵床进行处置,垫料定期更换,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病死猪及分娩物收集后采用发酵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定期交由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并纳入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七、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从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途径接到公众相关投诉或反对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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