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9月8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年产机制砂10万立方项目
三、 建设地点:永春县达埔镇光烈村
四、 建设单位:泉州闽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五、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翔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项目为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的配套工程,主要从事机制砂加工生产,年产机制砂10万立方。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建设一个容积不小于3m3的储液池,用于雨天存储生活污水;配套建设一个容积不小于1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大气环境:
项目成品堆场应设置三面围挡和有效覆盖措施,并设置喷淋装置定期喷洒抑尘,厂区道路及作业场所应及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给料、破碎等工艺各产尘点应采用“封闭厂房、进出料口喷淋措施+湿法作业”措施,输送带采取设置喷淋装置。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4
项目泥渣、金属碎屑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八、公众参与
无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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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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