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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2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珍卿一级水电站)
2022-09-23 16:25 阅读人数:1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珍卿一级水电站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3日—9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珍卿一级水电站

  一、建设地点:永春县锦斗镇珍卿村

  三、建设单位:永春县锦斗珍卿电厂

  五、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项目总装机容量为75 kW,年利用小时数约2010小时,多年平均发电量6.03万kWh,最小下泄生态流0.006m3/s。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

  2、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引水渠道及压力前池漂浮垃圾及时清理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环境管理:

  项目设置最小下泄流量口并配套在线监控装置,保证足够的生态下泄流量。做好清淤除杂工作,不在拦水区域毒鱼电鱼、不发展水面养殖业。

  八、公众参与

  无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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