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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
2020-11-26 16:09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农民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研究,现对拟认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5054,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42号。 

  拟认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单位: 

  泉州市泉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丘后村工业区 

  联系人:陈秀琼 联系电话:0595-87051123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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