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15日至1月28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永市监罚字〔2019〕006号 |
永春县锦斗大坂食杂店违法购进食盐案 |
永春县锦斗大坂食杂店 |
|
王金城 |
违法购进食盐 |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1月28日 |
|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 承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3505250001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ICP备案号:闽ICP备05010602号
电子信箱:swb301@126.com 您是本站第2891040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