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扶贫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经过贫困户申请,挂钩帮扶人推荐,村、乡镇、县审批审核后,现将2019年11月拟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贷款对象潘万金等18人(详细信息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扶贫办反映。
联系电话:12317 0595-23876361
永春县扶贫办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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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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