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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19年贫困村创业农户培训中标金额的50%的公告
2019-12-05 09:34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91号)文件精神,经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等程序,厦门市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为永春县2019年贫困村创业农户培训项目的中标单位。10月21日,厦门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完成创业农户第一阶段的培训(基础知识培训),经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中标金额31.16万元的50%(共15.58万元)拨付给厦门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特此公告。剩余培训费待其完成所有培训工作并通过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验收后再予以拨付。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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