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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县级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补助资金情况的公告
2019-12-27 17:07 阅读人数:1

    经我局研究确定扶持的一批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市定重点村的薄弱村投资屠宰场建设运营、旅游国投或水利国投公司运营项目、工业园区项目或当地特色产业项目等效益明显的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每村10万元补助资金,明确用于投资国投水利公司运营项目,按固定年收益率6.5%分红(详见附件),项目投资额不再硬性要求,并给予安排下拨。现将项目补助情况给予公告。 

    扶贫监督电话  12317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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