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镇东安村低保户苏添根,7口人,其母张浪视力残疾二级、其妻陈丽云肢体残疾二级,一户多残,4个子女均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其住房条件较为简陋,家庭生活困难,申请临时应急救助资金3000元,经研究决定,补助资金从永春县扶贫应急救助基金拨付。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1日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253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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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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