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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试点场补助资金申报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1-11-19 10:07 阅读人数:1

  根据《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春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永农发〔2021〕184号)的精神和饲养场的意愿,确定“福建省永春县阳升禽畜有限公司”、“福建省德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永春隆兴种养殖有限公司”、“永春县下洋镇永家生态养殖场”、“永春升旺养殖有限公司”、“泉州八香养殖有限公司”六家企业为2021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单位。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要求 ,我局于2021年11月2日组织人员对福建省永春县阳升禽畜有限公司等2家蛋鸡养殖企业的存栏数进行现场测算,其存栏总数为74.2164万羽(详见附表);经福建省动物检疫合格证电子出证平台查询统计,永春隆兴种养殖有限公司等四家生猪养殖企业的符合补助条件出栏生猪数共有6.5684万头(详见附表)。按照闽农综〔2021〕103号文规定:蛋鸡每羽予以补助0.40元、猪每头补助2元,其补助金额为蛋鸡29.68656万元,生猪13.1368万元,共42.8233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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