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1号)文件规定,永春县2022年1月至6月养殖环节上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共4273头,拟下达补助资金34.184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9.911万元,县级补助资金4.273万元。
现将拟下达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邮编:362600;
电话:0595-23862661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