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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3-28 17:32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商务局等五部门转发《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20号)要求,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经县商务局、人社局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联合审核认定,福建省新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奖补条件,拟发放补贴资金942642.87元(补贴明细详见附件

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8日至4月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23882664,23871082。

附件:2020年春节期间为防控疫情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8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日社平工资3倍奖补(1月25-27日)

日社平工资2倍奖补(1月24日、1月28-2月2日)

拟奖补金额(元)

加班天数(人次)

金额(元)

加班天数(人次)

金额(元)

1

福建省新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14.5

86750.92

334.5

168955.95

255706.87

2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永春桃城店

71

53793.15

211.5

106828.65

160621.8

3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永春御龙庭店

31

23487.15

92.5

46721.75

70208.9

4

福建省裕挚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86

65157.9

206

104050.6

169208.5

5

中闽百汇(中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

151

114405.15

341.5

172491.65

286896.8

合计:5家企业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申请补贴金额: 942642.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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