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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2020-08-04 11:31 阅读人数:1

永征启公告〔2020〕14号

  为实施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2186公顷。 

  2.拟征地范围:东至国道、西至山地、南至水田、北至水田,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拟征收土地涉及介福乡紫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87日至2020814日由介福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项目由介福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jpg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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