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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社局关于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的公示(正常企业第七批)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27 16:28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泉人社〔2015〕137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38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审核程序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经人社部门初步审核,本批次我县共有42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拟返还金额共计23714.78元(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示名单内企业视同已申请,我单位将按程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至单位对公账户。

  附件:2019年度永春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汇总表(正常企业第七批)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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