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6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2号)文件精神,永春县2020年1月至12月养殖环节上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共3034头,拟下达补助资金24.272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1.238万元,县级以上补助资金3.034万元。现将拟下达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65831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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