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民保〔2022〕40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任务的通知》(永委办[2021]61号)文件精神,经调查摸底,实地查验,研究决定开展22户2022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低保安居房建设每户补助5万元,合计补助经费11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补助经费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是2022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进度,确保年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让低保家庭如期搬入新居。
2.此次下拨经费务必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改变其用途。
3.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款要根据施工进度发放,基础完成后(圈梁浇注完成)发放2万元,一层屋面板浇注完成后再发放2万元,其余补助款待验收合格并搬进居住后发放。
附件:《2022年低保家庭安居房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民政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