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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桃城镇桃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07-11 16:53 阅读人数:1

永征预公告〔2022〕4号

  为实施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永春县桃城镇桃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使用)的范围、目的

  1.拟征(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0.2022公顷,其中拟征地面积0.027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拟征(用)地范围:四至及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拟征收土地涉及桃城镇桃溪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永春县桃城镇桃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福利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5日由桃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项目由桃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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