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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放2022年度永春籍人才回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2023-03-02 10:11 阅读人数:1

  按照《关于落实“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永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永委办发〔2022〕6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苏景鸿等27人符合永春籍人才回归激励条件,拟为其父母(或祖父母,限两人)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60元/人),共计18000元。

  现将拟发放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电话:0595-23882664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595-27012006  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

  来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翠路23号县社会保险中心(邮编362600)

  附  件:拟发放2022年度永春籍人才回归激励对象名单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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