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现将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依法扣押在库但未查实车主的被盗车辆进行公告。请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涉案财物停车场领取(联系人:黄警官,0595-23871583)。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永春县公安局将对扣押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永春县公安局五里街派出所
2025年10月22日
附:依法公告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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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辆品牌 |
车牌号 |
车架号/发动机号 |
|
1 |
二轮普通摩托车 |
力帆牌 |
无 |
车架号:LX8XCH0H75F01Z813 发动机号:1P52FMH51202438 |
|
2 |
二轮普通摩托车 |
豪爵牌 |
无 |
车架号:LC6PCJG9X60C24794 发动机号:157FMI3D086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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