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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095号建议的答复
2025-05-29 11:29 阅读人数:1

  永自然资函〔2025〕39号

  答复类型:B 类

张春曙代表:

  《关于在横七线周边建设物流园的建议》(第1095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石鼓镇政府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该建议很好。物流园区的建设对实施新旧动能转化、培育县域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全面发展,占第三产业比重大,《永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业,并划定物流仓储发展区规划用地23.02公顷。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该建议,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科学选址布局,将物流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形成布局合理、体系完善、服务便捷的物流园体系。同时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也将积极做好项目规划指导和用地保障等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庄保龙

  经办人员:郑亚铭

  联系电话:0595-23880171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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