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林函〔2025〕21号
答复类型:A类
陈维尧等7位委员:
《关于加快我县以竹代塑事业生产竹制产品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604006号)由我单位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供给,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为“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扶壮“以竹代塑”产业链条。县林业局积极对接市级规划,推动福建阳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竹纤维全生物降解材料生产项目”纳入《泉州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5-2030年)》“以竹代塑”产业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局支持生产竹制企业申报的优惠政策包括:(1)可申报省市农业龙头企业,争取贴息贷款。(2)争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我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购置我省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关键重点农业机械给予累加补贴。其中包括电动伐竹机补贴1700元,破竹机补贴22000元。
二、聚焦技产融合,驱动全链转型升级
我县着力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永春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项目,2025年计划建成700亩竹纤维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目前,已在五里街镇吾东村、吾边村等地打造了示范区,集中展示竹纤维地膜应用的技术成效。县林业局推动实施全竹产业链建设,依托福林票(永春绿票Ⅰ类)合作经营模式,永绿公司与福建阳竹公司共同投资,培育现代丰产竹林10万亩,建设竹山分解点5个,建立“以竹代塑”项目为核心的竹产业融合体系,建设竹料破碎生产线及超微竹料磨粉生产线20条,可实现年产原竹20万吨以上,打造培育、加工、科研、文旅等为一体的竹纤维全生物降解材料全产业链产业园,实现科技创新、生态修复、高效培育、产业融合有机统一。
三、深化品牌培育,拓展内外市场空间
积极推动竹产业品牌化、市场化发展,推动林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由县林业局组织的福建兴隆香业有限公司等9家永春香企被认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局将持续对接省、市级相关政策,对引进新技术、购置竹加工设施设备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以永春县被认定为2025-2027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为契机,整合全县20万亩竹林种植地,推进FSC竹林联合认证,引导和监督林农践行可持续经营理念,提升竹制品附加值,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激发竹农经营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四、加强人才支撑,赋能产业创新发展
强化竹产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县林业局积极支持竹产业人才发展,依托省级科技特派员项目,为竹企提供点对点技术指导。牵头成立永春县竹产业协会并完成正式授牌,组织协会常态化开展竹农种植与管护技术培训及现场教学,推动传统竹资源向人才驱动的高质量产业转化,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人才新动能。
下一步,继续立足我县丰富的竹林资源优势,持续强化政策引导与资金保障,以“永春绿票I类”创新模式为重要抓手,系统推进竹林资源链高效利用,全力加速我县“以竹代塑”产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产业支撑。
衷心感谢您对永春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吴金灿
联 系 人:黄学敏
联系电话:0595-23883411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