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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林业局关于县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12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5-07-24 15:47 阅读人数:1

  永林函〔2025〕23号

  答复类型:A类

黄金川等8位委员:

  《关于支持永春县开展“绿票”创新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新路径的建议》(第16040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位部署,全局谋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力林改先行区建设工作。在全国率先发行林业“绿票”,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福建省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典型选树专刊等专题报道,并列入2025年泉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截至目前,累计发行绿票15张,发放绿票分红85.6万元,获得金融机构授信10亿元;实现流转收储林权6.49万亩,合同金额达4亿元,有效破解林地碎片化难题,畅通“资源-资金”转化通道。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发展规律、具有永春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之路。

  二是激活资源,多方共赢。永春“绿票”通过国有企事业、村集体及社会资本三方资源的统筹,按实际情况折算成投资份额,制发收益凭证,并结合我县实际创新推出永春“绿票+”的模式,融入永春林业特色产业的林权资产运营形态,融合了林票、地票、碳票等多种功能,通过流转、租赁、合作等方式收储整合分散化、碎片化、偏远的林地,推动林地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实现多方共赢。

  三是多元合作,永绿运营。在探索林权资产折算量化机制上先行先试,将“绿票”分为Ⅰ、Ⅱ、Ⅲ类(Ⅰ类为合作经营类绿票;Ⅱ类为林下经济类绿票;Ⅲ类为林业碳汇类绿票)。由永绿公司专业运营,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促进资源增长、林权增益、林农增收。打造公开透明高效的线上运营中心平台,为绿票等生态产品提供制发、服务、交易、融资、咨询及林业产业化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生态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多元融合。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统筹推进“绿票”平台运营,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借“林”发力,借“绿”生金,开启“绿色银行”新篇章。

  衷心感谢您对永春县“绿票”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吴金灿

  经办人员:赵雅宾

  联系电话:0595-23883411

  永春县林业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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