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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8-07-12 10:05 阅读人数:1

 永发改〔201832

本局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地震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地震应急预案》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711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国民经济宏观调节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防灾抗灾减灾体系建设。要根据永春地震发生和分布的特点,合理进行生产力布局,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军事战备的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务必结合永春县地震的实际情况、分布和发生规律,做好规划,对重大建设项目要切实做好前期规划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落实科学合理的防灾、减灾工作,避免因灾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一)编制目的

    与《永春县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永春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在发生有影响或破坏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及与之相关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在处置突发地震事件中的职责,在监测、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中,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管理,努力提高地震应急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二、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地震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

      长:郑志刚

    副组长:颜永生、陈建炼、陈阳辉

      员: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阳辉

 成员:吴丽珍、方芳

 2、救灾保障组

 组长:陈建炼

 成员:张曦君、梁煌

 3、抢险安置组

 组长:颜永生

 成员:李毓明、王晓东

 4、灾后恢复组

 组长:陈建炼

 成员:林光富、潘彩花

 其他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临时组织调配

 (二)职责分工

 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挥、部署抗震救灾工作。1、根据震情灾情,向县委、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2、制定紧急状态保障社会基本生活和经济运行的对策;3、协助有关部门督导、协调灾区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4、提出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经济政策的建议,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5、落实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地震预报发生后,领导小组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召开各工作组会议,根据预报的灾情,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将工作任务分配到各工作小组,指挥各小组开展工作。各小组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协调筹备和宣传、救助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负责查灾、核灾、救灾,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建立应急保障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储备物资调度;传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精神,迅速开展本单位救援工作,负责局里工作人员临时调配。

 2、救灾保障组

 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做好救援人员生活保障等后勤服务;协调组织救援工作所需的简单设备和交通、通信工具,以及运输急需的抢险救援器材与物资。按照先保重点,后扩大范围的原则,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水、电、路等抢修和恢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应急期间基本生活用品、医药用品、重要原材料的有效供应。

 3、抢险安置组

 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工作;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积极联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伤亡人员的现场急救和处置;加大对震情的研判,及时排除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负责安置本局临时被疏散人员,稳定情绪,稳定人心。

 4、灾后恢复组

 提出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经济政策的建议,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三)应急指挥场所

 本局会议室。

 三、临震应急机制

 接到临震预报后,相关人员应快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1、抗震救灾协调小组的有关人员应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及时向协调小组组长报到,并随时听从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挥和调遣,接受工作任务。

 2、各成员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抗震救灾准备工作,收集分析各方面动态情况,及时向局抗震救灾协调小组报告。

 3、做好通讯保障等准备工作,并实行24小时值班,以应必要时及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

 四、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一)认真执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指示,及时部署有关本局抗震救灾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了解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破坏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策,提供县政府参考;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布置本局相关人员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二)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到达震灾现场,参加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物资和资金调配,保证灾区生产、生活用品的供应;积极参与灾区生产恢复、灾后重建等工作。

 (四)对灾情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第一手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布局服务。

 (五)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抗震救灾工作。

 五、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通知,适时决定终止应急状态。

 六、应急通讯

 (一)本局值班电话:23897018为应急总联系电话,要保证随时有人接听。

 (二)接到临震预报后,本局抗震救灾协调小组成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三)应急通讯录

 将本局抗震救灾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联系电话汇总成册,编印《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地震应急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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