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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卫健局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卫健局 2019-02-19 16:29 阅读人数:1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2019年2月20日开始对我县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2月20、21、22、23日,共四天(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县卫健局309室。

    三、需提交的材料:

    凡报名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的,提交所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打印件,有效期至少至2019年3月31日。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到某月某日)。

    6、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及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且所提交报考材料需加盖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公章。

    7、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8、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2张白底彩色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3.5cm*5.0cm规格),照片背面注明工作单位、姓名。不得使用手机自拍照,与网上报名表的照片一致。

    10、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1、加试儿科、院前急救的考生需提交加试承诺书。

    12、普通中专毕业考生,户籍和所在院校不在同一个省(区、市)的,需提供相应的同意办学批文和招生花名册。

    13、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考生交材料时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上交。

    四、收费标准

    实行网上缴费,需自行关注报考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的学校名称一定要与毕业证书的所盖学校公章一致(学校名称改变的也严格按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填写);执业单位名称应与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名称一致。

    2、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从2017年起,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凭《报名成功通知单》进行现场确认。

    3、助理报考执业的,中专学历需连续执业满5年,大专学历需连续执业满2年。

    4、村卫生所不能作为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无效,乡村医生的试用期证明应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签署。

    5、所有复印件都应印有或手写“与原件相符”,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需盖所在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

    6、严禁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为挂靠人员开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违规出具单位将被加入黑名单,2年内该单位开具的试用期证明无效。

    7、实践(实习)证明的带教老师执业类别要与所报考类别一致,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注意区分。每个考生要交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每个带教老师限带教3名考生。

    8、请各考生严格遵守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需其它时间现场确认请提前预约,联系人:冯礼彭,电话:0595-23862476。

    9、现场审核时如出现与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现场审核时解释为准。

 

    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5.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6、永春县医师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附件.doc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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