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19-00069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19〕14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3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19-09-26 17:42

    永政文〔2019〕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一、庄永智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廉政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审计工作。 

      二、余金南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廉政建设、发展改革、重点建设、粮食物资储备、财政、国资、税务、金融、审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统计工业园区和政务公开、纠风、效能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县公共事业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县桃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保障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县通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县统计局、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效能办,县金融办。 

      联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税务局,县公路分局,县消防大队,人行永春县支行、泉州银监分局永春办事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泉州银行永春支行、泉州农商行永春县支行,中国人保财产永春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永春支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永春分公司。 

      三、方有欣副县长:协助分管人居环境整治等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 

      四、颜一鹏副县长:协助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创卫、爱国卫生运动、医保等社会事业和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教育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总医院(县急救中心)。 

      联系单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新华集团永春支公司。 

      五、刘永强副县长:经组织选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挂职。 

      六、郑永璘副县长:经组织选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挂职。 

      七、陈佩芳副县长协助分管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供销合作、民族与宗教事务、妇女儿童事业及涉老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单位:县委老干局(含县关工委、老龄委等涉老单位)、县委党校(永春行政学校)、县公务员局、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八、余庆新副县长:协助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残疾人事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民政局(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农业机械站,县林业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县牛姆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县永绿林业发展公司,县水利局、县水土保持保障中心、县五一水库保障中心、县水电站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县河务服务中心、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单位:县档案馆、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侨联、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县人武部及驻永部队,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碧卿林场。 

      九、钱永新副县长:协助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文化、体育、旅游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城市管理局县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旅游发展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鹏翔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县全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系单位县政协,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县政府新闻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文联、社科联,各民主党派403台,永春生态环境局,市公积金中心永春管理部。 

      十、王洪杰副县长:协助分管公安、信访、司法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十一、郭浪滔副县长:协助分管工业、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军民融合发展、数字永春建设、煤炭、电力、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数字永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县市场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县物资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外贸公司。 

      联系单位: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贸促会、县总商会(县工商联),县邮政局(邮政分公司)、县电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泉州铁塔公司永春办事处,市盐务局永春办事处、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中石化永春支公司、泉州海关永春监管科,国网永春供电公司、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一九七地质队。 

      十二、董婧科技副县长:驻岵山镇,配合分管科技工作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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