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21〕1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5
永政文〔2021〕11号
永春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第45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对永春县轻工基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丽莲
董事:张丽莲 曾庆杰 吴德伟
监事会成员:林秋兰 郑燕花 刘娇燕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司人员变更手续。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