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1-00018
- 备注/文号:永政〔2021〕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永政〔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委组干〔202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夏徐斌同志挂职任永春县财政局副局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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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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